四、選拔程序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組和綜合評價專家組,負責自主招生及考核工作。
2.材料審查: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由云南大學綜合評價專家組依據考生提供的材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才能參加自主招生現場測試。獲得自主招生現場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將于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云南大學招生網向社會公布,請申請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現場測試:獲得現場測試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現場測試。測試按公布的專業類別進行,測試內容包括:
(1)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素質、發展潛質;
(2)考生提交的特長證明材料呈現出的學科特長與考生實際水的符合程度。
預計測試時間為6月17日左右(具體測試時間地點、測試形式將在公布《云南大學2018年自主招生獲得測試資格考生名單》時一并公布)。
五、錄取辦法
1.凡我校自主招生測試入圍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合格考生),須參加2018年普通高考,且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2018年云南省一本錄取控制線。考生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專業志愿時,須從本人報考的專業類別所含專業范圍內選擇填報,凡填報所選專業類別范圍外的專業志愿,我校不予認可該專業志愿。錄取時,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錄取人數不超過80人。
2.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志愿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六、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按照"公開程序、公開選拔、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接收社會監督。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3. 學校強化材料審核和現場測試的組織管理,考核程序及組織管理規程嚴格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4. 為保證自主招生的公、公正、公開,獲得測試資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分別在本校及教育部陽光高考臺上公示。若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通過信函、電話、現場進行反映。
5.考生遞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可信,如發現申請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資格、高考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已畢業的,注銷畢業證和學位證。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定的學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6.我校自主招生整個過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向考生提供咨詢、報名、培訓、測試、信息查詢等相關服務。考生對本次自主招生有任何問題可直接與我校聯系,謹防受騙。
七、聯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 云南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50091
咨詢電話:0871-65033819(東陸校區),65939873 (呈貢校區) 傳真:0871-65031112
監督電話:0871-65033908
網址:http://zsb.yn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歸云南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云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8年3月23日
云南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6 07:0:112025年云南自主招生學校名
時間:2023-09-15 09:0:182019云南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時間:2023-09-19 16:0:022025云南高職單招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13 0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