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體育特長類(限田徑、籃球、排球、武術、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定向等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3名記5分、前6名記3分、前10名記2分;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記5分;二級及以上國家運動員記2.5分。
(5)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在省級及以上的科技創新類競賽獲得個人項目省級一等獎記5分、二等獎記4分、三等獎記2.5分;團體項目(兩人及以上)獲得一等獎記4分、二等獎記3分、三等獎記2分。
(6)技能競賽類: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各類技能競賽中個人項目獲得一等獎記5分、二等獎記4分、三等獎記3分;團體項目(兩人及以上)獲得一等獎記4分、二等獎記3分、三等獎記2分!
素質特長記分項目的考生需提前向我院申請,于3月20日前將記分證書原件電子照片、素質特長記分申請表填好并簽署中學意見、加蓋公章后拍照發送至zimezsb@163.com郵箱內,紙質材料請于3月23日前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至我院(時間以郵戳為準、不接受其它各類非中國郵政EMS的快遞),現場確認時查驗原件。素質特長類記分項目除科技創新類、技能競賽類記分可以累記但最高不超過10分以外,其它素質特長條目中同類記分項目按最高記分額度為準、不可以累計。素質特長類記分最高10分,無符合素質特長考察記分條件的記分為零分。
第十四條浙江省職業技能操作考試
機械類、電子電工類考生此項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各考生的浙江省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為準,滿分150分。
第十五條、體檢
1、體檢對象:所有參加本次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
2、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當地具有高考體檢資格的醫院自行體檢。
3、加蓋畢業學院印章的體檢表復印件在4月4日16:00前上交招生辦,逾期不交視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4、復檢:學生入學后進行復檢,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十六條 錄取
1、錄取規則:
(1)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錄取總分(滿分110分)=文化課考試總分(滿分50分,卷面滿分300分除以6所得之商)+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素質特長考察滿分10分)+浙江省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滿分50分,技能操作滿分150分除以3所得之商)
(5)根據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網(http://zs.zime.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上公示十個工作日。學院對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6)我院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的200%確定各專業的錄取及備錄取名單。
(7)結合我院專業學習實際,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我院可參考本次自主選拔考試以下科目的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考察優先順序為:浙江省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數學、英語、語文,經單科排序后如果分數仍相同,我院將優先錄取具有較強職業素養及較高技能水的優秀考生,具體評價標準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2、根據“一檔多投”相關規定,凡被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預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相關臺,選擇其中1所院校。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3、我院錄取比例為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00%,備錄取考生比例為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00%。對于因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我院將在備錄取考生中依次擇優錄取。擬錄取名單及備錄取名單將在4月17日12:00—4月30日12:00公示。
4、如該生源科類的報考人數少于該科類的招生計劃數,則按照該科類參加考試人數的70%執行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計劃不足部分轉入浙江省普通高校錄取批次招生。
5、其它: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我院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 招生進程安排
第十七條 高職提前招生考試按照以下日程安排開展高職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1、報名時間:3月4日8:00—3月23日12:00
2、下載準考證時間:4月1日8:00─4月3日16:00
3、現場確認:4月3日9:00—17:00
4、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4月4日
5、素質特長記分申請:3月20日前將記分證書原件電子照片、素質特長記分申請表填好并簽署中學意見、加蓋公章后拍照發送至zimezsb@163.com郵箱內,紙質材料請于3月23日前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至我院(時間以郵戳為準、不接受其它各類非中國郵政EMS快遞、實時公布郵件收到申請資料名單)
6、素質特長記分公示:3月31日12:00─4月13日12:00
7、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成績異議復核申請:4月13日9:00—14:00
8、公示預錄取名單:4月17日12:00—4月30日12:00
備注:高職提前招生進程可能會有所調整,請密切關注我院招生網。
第六章 招生監督
第十八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九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名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中職生源高職提前招生專業學費標準以浙江省物價局最后核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咨詢電話: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三條 監督電話: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四條 招生網網址:http:// zs.zime.edu.cn
第二十五條 招生網指定郵箱:zimezsb@163.com
第二十六條 我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激勵政策;同時還有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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